2009年7月19日 星期日

巴士車長

近年來我們都尊稱巴士司機為車長,確是實至名歸。一個人獨自負起四個工種的工作,壓力頗大,應該加人工也。五、六十年代單層巴士售票員除了收取車資外,更要關顧乘客上落安全,因此,警察交通部以口試問答方式設立CONDUCTOR'S LICENCE 考試制度,當值的售票員一定要領有牌照。考試形式及內容與目下考的士牌口試相似,不外乎向考官叙述指定路線所行經的街道、點對點的收費、各醫院、法庭的座落地點等,不過考試的重點是按照正確的規定如何向司機通過鳴鐘示意現,傳遞停站、開行的訊息。現在巴士車箱內有一条膠帶連線到駕室電鈴乘客可自行操作通知司機停站,以前的是以一条繩索連接到駕駛室的搖鐘為通訊工具按照規定只有當值的售票員才可以操縱鐘繩,拉動一下鐘聲表示下一個站有乘客下車,拉動兩下鐘聲表示安全開行(這個環節是有一個嚴肅的規定,售票員一定是站在巴士尾門的位置向前望得到前門的情況才可以向司機發出開行的訊號),向司機發出連續三下以上的鐘聲是大件事,多數是有乘客墜車事故發生。